华北电力线材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选任公告

时间: 2024-04-20 11:52:25 | 作者: 欢迎使用乐鱼app
华北电力线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


产品详情

  华北电力线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本院决定公开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根据华北电力线材有限公司提交的材料显示,华北电力线日,该公司住所地为河北省保定市恒源西路988号,法定代表人王小海,注册资本108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员工88人,营业范围为电线、电缆、电工圆铝杆、铝绞线、钢芯铝绞线、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铜绞线、电磁线、电力电缆及铝、铜、铜圆(扁)线制造。电工圆铝杆、电线电缆、电工器材、五金、交电、仪器仪表、互感器批发;自有房屋租赁服务;电力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为保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截至2018年12月底,华北电力线材有限公司审计调整后资产总额合计222015002.42元,负债总金额268923722.24元,所有者的权利利益总额-46908719.82元。

  1. 申报机构为编入河北省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一级管理人;为便于开展工作,保定市之外的一级管理人可以与编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一家(仅限一家)二级或非个人类型三级管理人组成联合体做申报;除此之外不接受任何形式联合申报;申报机构(联合体成员)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复申报;申报此案件管理人不影响申报其他案件管理人。

  2. 参加申报的一级管理人应有从事重大复杂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经验,在近5年内担任管理人的破产案件或承担破产管理人主要工作的破产案件破产财产1亿元以上,且有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

  3. 申报机构可以派出的管理人团队不少于10人,团队中的工作人员均应具有破产工作经验。

  4. 申报机构及其成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申报管理人的中介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书(一式十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近三年业务收入情况和编入法院管理人名册情况;

  (3)拟推荐从事本案管理人工作的小组成员的姓名、基本情况、学历、执业年限、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4)申报机构拟定的管理人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预案等;

  我院将根据申报材料来初步筛选,在符合申报资格的机构范围内,采用摇号方式确定一名管理人、一名备选管理人。摇号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期限截至2019年4月18日下午17时。具体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工作日下午2:00-17:00。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由有关人员携带身份证明材料、授权材料、申报材料等相关材料现场提交报名,以我院指定联系人收到为准。本次报名不接受电话、网络等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经授权并现场签署承诺书,拒绝(无法)签署承诺书者,视为申报人放弃申报。

关联产品
其他产品
热门产品